11月2日,宜都市政協啟動今年提案辦理民主評議工作,對市政協七屆四次會議以來立案交辦的提案和七屆三次會議B類提案開展民主評議。據了解,提案辦理民主評議的結果將作為提案承辦單位年終綜合目標考核的一項重要參數。
市政協七屆四次會議以來,市政協共收到提案203件,經審查,立案173件,其中,市政府領導領辦重點提案8件,市政協主席、副主席督辦重點提案12件。今年7月,市政府出臺《2015年政府系統建議提案辦理方案》,將立案的173件提案全部交辦給各承辦單位,并要求各承辦單位嚴格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完成辦理工作。為促進承辦單位進一步加強提案辦理工作,轉變工作作風,加大辦理力度,提高辦理質量,市政協成立由分管提案工作副主席任組長,市政協辦公室、各專門委員會為成員的提案評議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聯絡組開展評議工作。
據了解,提案辦理民主評議主要圍繞組織領導、辦理態度、辦理結果、B類提案辦理、辦理時限、行文規范等方面,以聯絡組為單位召開專題評議會議開展初評,并填寫《市政協提案辦理民主評議測評表》,由提案委負責匯總后提請主席會議審定,并將主席會議審定結果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協提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提案辦理民主評議是廣大政協委員、政協參加單位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一種有效方式。民主評議活動開展以來,有效提高了提案辦理質量,推動了提案辦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讓政協提案在促進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發揮了有效作用。
(宜都市政協 吳素英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