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提案的提出過程和辦理過程實質上就是一次協商民主的過程。廣水市政協始終將協商民主貫穿于提案工作的全過程,把提案辦理協商作為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抓手,積極探索提案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
一是建立提案征集、審查、交辦函告制度。就是圍繞市委戰略目標、工作重點和民眾關切,擬定提案征集要點,為政協委員撰寫提案提供方向性幫助。同時要求各專委會、活動組組織對口聯系的界別委員開展提案調研、視察、座談和協商,以強化提案征集源頭質量。然后對征集到的提案進行審查,并把提案審查的結果是否立案,是否交辦以及承辦單位以函件的形式告知提案委員,讓提案委員了解所提提案的運行狀態,從而知曉提案撰寫存在的問題,提案審查處理情況,以便于委員跟蹤和參與提案辦理協商。今年,廣水市政協采取“提案審查四步法”對征集到的155件提案進行審查:首先,提案委初審。由提案委依據《提案工作條例》對征集到的提案及時進行審查,整理歸類,拿出初審協商意見。其次,專委會參審。充分發揮各專委會的職能作用和與對口職能部門聯系密切的優勢,統籌相關專委會參加提案審查,并為下一步提案辦理協商打基礎做準備。第三,對口協商會審。對涉及相關法規政策或重要意見建議的提案,要求相關專委會及時與對口聯系的單位和部門進行立案前的專題協商,進一步規范完善提案,使之更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第四,主席會議終審。主席會議在充分發揚協商民主的基礎上,集思廣益,凝智聚力,因勢利導確定提案審查結果。通過“提案審查四步法”,整理合并內容相同提案31件,作為社情民意或委員來信39件,實際形成提案85件。其中,立案35件,建議38件,另有12件內容與往年在辦提案相同作為跟蹤督辦提案。提案交辦后,市政協立即向226名參與提案的委員,寄發提案征集、審查、交辦函告書693份。
二是建立重點提案督辦制度。采取突出重點,以點帶面的工作方法,有利于進一步推進提案辦理協商。(1)遴選重點提案。在已立案的提案中,選擇若干事關全局性、人民群眾普遍關切、對黨委政府決策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提案作為重點初選提案,并擬定《重點提案初選建議方案》,報主席會議審定。(2)明確督辦責任。根據主席會議審定的意見,制定《重點提案領導督辦一覽表》和《委員提案督辦責任分解表》,由主席會議成員負責領銜督辦;辦公室、各專門委員會、委員活動組按照歸口管理、對應聯系的原則,負責提案督辦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3)加強組織領導。各辦、委、組依據《重點提案領導督辦一覽表》和《委員提案督辦責任分解表》,擬定提案督辦實施方案,報分管領導審定;同時,加強與對應聯系的承辦單位的溝通與協商,確定督辦協商的相關事宜;組織第一提案人和相關政協委員,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視察、調研,深化提案辦理的意見和建議,并適時召開提案辦理協商會,落實好提案意見和建議。
三是建立廣泛多層聯合督辦制度。充分發揮政協委員主體作用、政協活動組平臺作用、專委會職能作用、政府督查室協調作用,建立起廣泛多層聯合督辦制度,進一步增強了提案辦理協商的實效。2014年,廣水市政府對承辦單位提案辦理情況采取“拉網式”的清查督辦,通報清查結果,要求承辦單位對提案委員意見反饋不到位的進行再聯系再溝通,直至所有提案委員的意見反饋到位。與此同時,市政協也向提案辦理征詢意見反饋不及時的委員發函,共計發函120余人次,有效的促進了提辦雙方的互通對接。廣水市政協農業活動組在督辦“關于加強農機安全管理的建議”時,不僅發揮本活動組委員的主體作用,還主動與相關專委會聯系,商請政府督查室聯合督辦,收到較好效果。
四是建立提案辦理“補火”制度。對于提案辦理不到位的,不投“滿意票”,對提案辦理“被滿意”現象說“不”。廣水市政協在去年的提案辦理情況征詢意見當中,有的提案委員對“規范出租車運營秩序和公交車管理”的提案以及“關于按政策標準落實職工住房公積金征繳比例的建議”等2件提案的辦理結果明確表示不滿意。市政協在收到征詢意見表后,迅速與市政府督查室和承辦單位聯系,反饋委員意見,責令“補火”。承辦單位再提認識,再添措施,及時“補火”,使提案委員滿意或基本滿意。
五是建立積案跟蹤督辦制度。積案一般受關注度較高,辦理難度大,是提案辦理的重中之重,難中之難。解決和辦理好這些積案,不僅能夠充分調動政協委員參政議政、建言獻策的積極性,而且能夠極大地促進政府進一步轉變作風,創新思維,提能增效,全面落實提案辦理,更好地執政為民。為此,廣水市政協七屆三次會議決定,積極探索建立提案積案跟蹤督辦制度,并把以后每年的6、7月份作為提案積案跟蹤督辦月通報給市政府。2014年6月23日,廣水市政協從七屆二次會議提案中選取5件當年因客觀條件等原因尚未結案的提案,作為重點跟蹤督辦積案,組織進行“跟蹤問效”。督辦專班先對5件積案辦理情況,組織提案委員、相關專委會和活動組進行實地調研視察,了解積案辦理情況,完善積案辦理的意見和建議,隨后召開督辦協商會,與承辦單位面對面協商,背靠背進行民主測評,現場公布測評結果。結果顯示,有3件積案辦理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超過80%,按照評議規則予以結案;其它2件積案辦理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不足80%,被列為繼續辦理提案。通過積案跟蹤督辦,力爭做到提案辦理協商不走過場,促使承辦單位更加重視提案辦理協商。2014年提案辦復率100﹪,委員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100﹪。
(廣水市政協提案委員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