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政協提案辦理質量,豐富提案辦理協商形式,隨州市政協結合工作實際,創新提案辦理“四見面”機制,促進提案辦理落實。
提案辦理“四見面”機制,即承辦單位在辦理提案時與提案人實行擬交辦前協商、辦理前見面協商、辦理中見面協商和辦理后見面協商。
擬交辦前見面協商環節,提案委會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在提案交辦前與擬承辦單位見面協商,對已立案的提案實行預交辦,分別征求擬承辦單位意見,要求擬承辦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反饋擬交辦意見,統一思想,明確承辦主體、主會辦責任,提高交辦的準確率,確保提案交辦一次性落定,防止承辦單位推諉扯皮現象發生。
辦理前見面協商環節,各承辦單位在收到交辦提案后20個工作日內主動與提案人見面聯系一次。承辦單位當面征求提案人的意見,了解提案人提出提案的背景、初衷、目的、意圖,制訂辦理方案,與提案人一起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法、措施,增強辦理工作的針對性,改變過去溝通協商滯后、提辦不對路、銜接不對口的現象。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辦理《關于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的提案時,第一時間邀請提案委員座談協商,了解提案人對我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方面的意見,及時采納有關建議,在全市集中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食品市場“四打擊四規范”專項整治行動,嚴打重懲,提升了我市的食品安全意識、法律責任意識、誠信自律意識和理性維權意識,構建安全有序的食品市場環境。
辦理中見面協商環節,各承辦單位在收到交辦提案后3個月內主動與提案人見面聯系。承辦單位當面向提案人通報提案辦理進展情況及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征求提案人辦理提案的意見,及時采納提案人的合理化建議,加強辦理過程中提辦雙方的思想交流溝通,增強辦理工作的實效性,克服提案辦理文來文往、電來電往、閉門辦案現象。如,市水利局在辦理《加強白云湖綜合治理的建議》的提案時,主動邀請提案人對白云湖沿線的排污口參與清查工作,并通報治理的任務、時限,分步驟、分階段進行實施,改善白云湖水質環境。
辦理后見面協商環節,各承辦單位在收到交辦提案4個月內或特殊情況6個月內要主動與提案人見面聯系。承辦單位規范做好提案答復,當面把提案的辦理結果向提案人反饋,送交提案答復函和征求意見表,了解提案人對提案辦理的滿意情況,并根據委員意見進行有效整改,做好提案建議的轉化工作,提升辦理工作的滿意度,克服辦理意見“被滿意”現象。如,市住建委在辦理《在大十字街修建人行天橋的建議》的提案時,邀請提案委員現場察看,協商論證,歷時7個月按時按質完成建設,在天橋建成投入使用后及時邀請相關提案人現場回訪,聽取提案人的回訪意見,委員們對提案的辦理工作非常滿意。大十字街天橋的建成徹底解決了交通瓶頸,緩解了交通壓力,提升了城市功能,方便了市民出行。
近年來,市政協通過開展提案辦理“四見面”活動,搭建起提、辦雙方“零距離”溝通平臺,實現了提、辦雙方的協商互動。提案人通過參與提案辦理現場溝通,更好的知曉了部門工作,承辦單位通過辦理提案吸納有關意見,更好地促進了部門工作。委員的滿意率、提案的落實率大幅提升,真正起到了“辦理一件提案,解決一個問題,推動一項工作”的效果。
(隨州市政協 張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