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的資產、資金、資源統稱為“三資”,是基層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如何加強監管?竹溪縣政協委員經過深入調研,在去年底的九屆三次會議上提出了《關于加強我縣農村集體“三資”監督工作的建議》的提案。
竹溪縣紀委(監察局)對該提案辦理工作高度重視,堅持定責任領導、定責任科室、定責任人、定辦理時限、定辦理目標,包辦理效果的“五定一包”辦理工作責任制,做到了“三個結合”,即堅持辦理提案與推進廉政工作相結合,與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相結合,與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相結合,積極采納政協委員建議,結合實際調查研究,認真制定辦理方案,不斷推進落實工作,受到基層群眾歡迎。
一是加強了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服務中心的建設,全縣15個鄉鎮310個村已全部100%實行了“三資”全面委托代理服務。
二是規范全縣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建立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村級會計核算中心、村級資產監管中心,明確監管職能,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
三是強化監督,加大審計力度,抓好村級理財隊伍建設。加強內部管理,深入開展腐敗風險預警防控活動,對重要崗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敏感時段切實抓好監督管理,有效預防腐敗風險。
四是加強群眾監督,各鄉(鎮)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受村集體委托,全面受理各行政村的財務帳務處理和資產登記備案業務,村集體的每筆收入和支出都定期向群眾公開,加大政務公開、村務公開、信息公開力度,賦予群眾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接受多方監督,提高集體財務管理的透明度。
(竹溪縣政協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