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在便利人們生產生活的同時,如果使用不當,也給安全帶來了隱患。據宜都市政協調查統計,宜都市登記在冊的電梯共有356部,已投入使用的電梯325部,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在不斷遞增。但由于電梯質量參差不齊、缺乏及時的維修保養以及使用者安全意識薄弱等原因,電梯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如電梯門失靈夾傷、驟停、傷人事件等時有發生。
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有效預防電梯事故發生,宜都市政協委員李虹提出提案,建議加強電梯安全管理,進一步強化落實產權單位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電梯的維修保養、加大宣傳普及電梯安全使用常識。
政協委員的提案得到承辦單位市質監局的重視和采納。市質監局結合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宜昌市住宅電梯安全管理辦法》,從4月至9月底開展了為期6個月的電梯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結合實際,制定了《宜都市電梯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落實了責任領導,明確了工作專班。整治活動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監督檢查和總結驗收共四個階段。
在整治活動中,主要針對使用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維保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整治。重點嚴厲查處超期未檢、帶病運行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電梯,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嚴格依法處理到位,堅決打擊分包轉包和掛靠等各種非法生產活動,對電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需要停用的,堅決依法責令停用,應當吊銷許可證的要及時報告發證機構,吊銷許可證。
整治活動結束后,市質監局針對電梯維保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召開了電梯維保單位座談會,邀請政協委員參會并就進一步加強電梯安全管理進行協商。根據協商的意見,在全市推行了電梯維保“五項制度”,即:電梯維保單位駐點備案制度、電梯維保情況備案制度、電梯安全隱患報告制度、年度自行檢查報告制度以及分類監管和末位淘汰制度,進一步落實了電梯使用單位和安裝維保安全主體責任,營造良好的電梯安全使用環境,為促進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宜都市政協 鄭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