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委員提案辦理質量和委員的滿意率,2007年以來,湖北省南漳縣政協積極探索構建承辦單位與提案委員相互溝通的載體,切實保障委員提案的落實。
“座談”溝通。承辦單位在辦理前,召集寫提案委員召開專題座談會,進一步了解委員提出提案的背景和想要解決的問題;在辦結后,再次召開座談會,了解委員對辦理情況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辦理措施,增強辦理實效。
“通報”溝通。承辦單位除直接將辦理情況向委員通報外,還定期將辦理情況向交辦單位報告,再由交辦單位組織通報,讓提案委員及時了解辦理情況和存在問題,將本人意見反饋給承辦單位。
“約見”溝通。提案委員可隨時約見承辦單位負責人,提出辦理的意見、建議。
“協商”溝通。政協提案委員會開展督辦工作中,組織寫提案的委員到相關承辦部門,了解辦理情況和存在問題;對重點提案和歷年遺留的“老案”、“難案”等,由提案委員會和政府督辦室牽頭組織召開督辦協調會議,邀請寫提案委員參加,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
(南漳縣政協 李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