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監察部發出《關于五起統計違紀典型問題的通報》,具體是河北省盧龍縣、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區、河南省衛輝市、貴州省織金縣統計違紀問題。有的虛報瞞報統計數據,有的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相關地方政府和統計等職能部門履職不力、監管缺位,有的甚至強令、授意或直接參與統計數字造假。
新華社記者此后對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民進湖北省委會副主委葉青等6人進行采訪。
4月27日,新華社《內參選編》(16期)刊登《統計數據造假出現新特點誤導決策影響公信》(保密期6個月)。6人中只有葉青一人署名,其他5人只是“某地統計局負責人”“企業負責人”(全文見后)。
5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在中央改革辦《改革輿情信息》(53期)“統計數據造假出現新特點”上做出批示。中央領導批示:強調依法依規統計,汲取歷史教訓,殷鑒不遠,防范統計作假、弄虛作假;強調偉大的目標,要靠實干來實現。
5月26日下午,國家統計局召開全國統計系統座談會,研究部署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和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工作。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文要求在26日,把中央領導的批示內容傳達到縣長、縣委書記一級。晚上8點15分,湖北省委召開電視電話會,傳達了中央領導的重要指示。此后一周,各級政府召開統計工作會議。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統計工作,增加經費、人員,加大統計執法力度。統計的春天來了。從過去被動關心統計,演變為主動關心統計。葉青副主委稱之為“統計風暴”。
2016年10月1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八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會議指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根本出路在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要遵循統計工作規律,完善統計法律法規,健全政績考核機制,健全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健全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強化監督問責,依紀依法懲處弄虛作假,確保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獨立調查、獨立報告、獨立監督職權不受侵犯,確保各類重大統計數據造假案件得到及時有效查處,確保統計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在十年全國人大代表生涯中,葉青最不滿意的就是有人說:你們統計也有法嗎?有的人只知道“會計法”“稅法”,統計法無形中成為“水法”“豆腐法”。作為統計人,葉青希望統計法長出牙齒。在“審計風暴”、“車改風暴”之后,希望出現“統計風暴”。
2003年當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以來,葉青更加勇于、善于提出參政議政,提的有關統計的代表建議與黨派參政議政信息主要有:省市統計部門建立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國家統計局提升為正部級,《統計法》修改,“金數工程”(互聯網+統計),GDP與稅收計劃的區間增幅,統計造假新特點,統計執法全覆蓋,建立民營經濟統計制度,省以下統計機構直管,推廣義烏經驗,購買統計服務等。
新華社《內參選編》16期,2016年4月27日
統計數據造假出現新特點誤導決策影響公信
新華社訊 近日,監察部通報了5起地方統計違紀問題問責處理情況。記者采訪湖北、安徽、黑龍江、內蒙古等地了解到,此次通報揭開了統計數據造假的冰山一腳,當前,統計數據造假又出現了一些新特點。基層干部群眾認為,統計數字弄虛作假等行為是“數字上的腐敗”,不僅會誤導決策,更會透支黨和政府公信力,必須嚴肅查處問責。
統計數據造假呈現四個新特點
近日,監察部通報了河北、山西、安徽、河南、貴州等地5起地方統計違紀問題問責處理情況,其中包括虛報瞞報統計數據、偽造篡改統計資料、職能部門監管缺位、直接參與數字造假等問題。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說,長期以來,經濟數據注水造假現象較為突出,成為我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的一大“頑疾”。此次監察部門通報數字注水案例,充分彰顯我國經濟“擠水分”、嚴肅統計紀律“動真格”的態度與決心,有助于剎住基層希望“數字出官”、統計數據上報“臨門一腳”的不良風氣。
記者在基層走訪時發現,當前統計數據造假具有以下新特點:
——“源頭造假”防不勝防。葉青告訴記者,隨著統計制度改革與完善,統計數據造假也從報送過程改數據,變為企業源頭改數據,導致發現與核查難度加大,而且不少都是基層政府領導授意。“一些企業統計人員被逼急了,舉報到省級統計部門。省級統計部門接到舉報,下去核查基本上是一查一個準。”
——“下達”指標數據時有發生。有的地方統計、國稅等部門為“完成”任務,提前設定數據規模,向企業下派數據指標。據監察部通報,2014年至2015年2月,河南省衛輝市虛報聯網直報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100.1億元。衛輝市統計局工業科向企業下達指標數據,修改鄉鎮上報的統計數據。
——“威逼利誘”企業配合造假。一些地方不顧實際情況,以取消優惠政策等“要挾”企業配合造假。一家生物制藥企業負責人說,該企業的多數產品還處于科研開發和臨床試驗階段,尚未大規模上市,年實際營業收入1000多萬元。過去幾年,當地的統計人員讓按他們授意的數據上報營業收入,甚至“威逼利誘”,稱如果企業不配合,當地政府就取消給予該企業的一些優惠政策。
——部分行業數據靠“碰”,真假難辨。“我們國家的統計體制相對比較落后,沒有跟上經濟發展需要。”東北地區一位地級市統計局副局長說,“一些新興行業,如生產性服務業,沒有建立統計制度,領導要數據,只能根據概念去‘套’。再如旅游業,旅游局掌握一個數,統計局也掌握一個數,最終的數據不是調查、抽樣上來的,而是兩家單位一起‘碰’出來的。”
“長官意志”干擾統計 “縱容造假”有恃無恐
盡管社會對統計數據造假現象“人人喊打”,各級政府也加大查處和懲罰力度,但造假行為依舊難以徹底杜絕,究其根源在于一些地方黨委政府扭曲的政績觀。
一是考核指揮棒扭曲了一些地方領導的政績觀。一位基層經濟運行管理部門負責人道出了苦處:上級領導每年都會圍繞投資總額、工業增加值等核心指標制定任務,在當前經濟增長放緩形勢下任務不減反增,明顯違背經濟常識,卻必須完成,否則就換人。當虛假數據已成為普遍現象時,即便自己“潔身自好”,也容易“劣幣驅逐良幣”,不造假者吃虧。
二是管理體制存在缺陷,統計數據上報往往“看人臉色”。基層反映,統計數據真實是國家決策科學的前提,這要求最大可能地減少外部干擾。但目前,統計部門的人、財等均歸各級地方政府管理,國家統計局只是業務指導,這種管理體制先天不足。
“經濟統計數據真實性受到行政領導干預的問題長期存在,甚至數據怎么報、報多少都完全是領導說了算。”一位基層退休統計局局長說,統計部門每次都是根據統計點的一手數據與實際情況,核算全縣總量,但往往這些如實統計的數據都沒用,最終報多少還得看領導“意思”。
三是統計執法落實難。黑龍江省一名地級市統計部門負責人表示,雖然國家法律賦予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獨立行使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和統計監督權,但在實際工作中很難得到落實。“我們也沒啥辦法,基層統計工作不受重視,統計局是一個弱勢部門。我們雖然在理論上擁有執法權,但實踐中很少能真正落實。”
標本兼治遏制“數字上的腐敗”
受訪人士認為,統計數字弄虛作假等行為可謂“數字上的腐敗”,不僅會誤導決策,更會透支黨和政府公信力,必須嚴肅查處問責。建議標本兼治,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一是在查處典型案件、追究相關部門責任人的同時,對授意數據造假的地方黨政負責人進行追責,尤其是在升遷調動上,實現“一票否決”。
二是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郵箱等統計違法線索收集渠道,并加大對統計造假行為的查處和社會曝光力度。
三是建立多部門數據共享機制。基層反映,作為GDP核心組成部分的工業產值與稅收存在一定的比例關系。盡管企業產值數據造假相對“方便”,但納稅額度涉及切身利益,這個數據造假空間很小,只要簡單對比就能發現其中端倪。各級統計部門核算GDP數據時,應加強與稅務、銀行等部門的數據共享,實時比對,及時發現數據造假問題線索。
四是鑒于統計工作的特殊性,可探索進行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實行統計部門人事、財務等中央或省級垂直管理,減少統計工作的外部干擾。
(新華社記者 李勁峰 民進湖北省委會調研室 張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