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愛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實現農村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的夢想,是一個文明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民生所系、民心所向的德政工程。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步步進逼的嚴峻形勢,讓農村老人老有所養不僅是子女的義務,也是政府乃至全社會的責任, 更是著力加快完善和亟待努力解決的問題。
一、農村老人面臨的境遇
(一)勞動負擔重。大多數老人除農活、家務外,還利用閑暇時間當小工、打零工。尤其是空巢、留守老人,不但承擔外出打工子女土地的耕種,還要照顧孫子們的衣食住行。
(二)供養水平低。有勞動能力的老人,日子勉強可以過去。但無勞動能力、子女又無能力供養的老人,經常連最低的生活也得不到保障,只能靠政府救濟勉強維系生活。
(三)生活料理困難。無論是獨居還是與子女同住的喪偶老人,日常生活主要靠自己打理;空巢老人基本生活還能相互照應,但遇到一方有病,另一方照顧起來就很吃力。甚至有的老人怕去世了無人知曉,委托鄰里每天來家探望。
(四)精神慰藉匱乏。大多數子女贍養老人只注重物質,覺得吃飽穿暖就行,缺乏精神贍養意識。
(五)醫療條件差。雖然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但老年人大部分得的是慢性病,治療起來時間長、花錢多、見效卻慢,且大部分不屬于報銷范圍。限于經濟條件,大多數老人生病了就一直扛著,要不就去村衛生室買點便宜藥將就治療。
(六)文化生活貧乏。大多數村沒有老年人文化娛樂活動場地,只能幾個人聚在一起家長里短,聽聽廣播,看看電視,曬曬太陽,文化生活單一、枯燥。
二、造成農村老人困境的原因
(一)家庭經濟拮據。子女家庭收入不高、生活困難,難以承受撫養孩子和贍養老人的雙重壓力。
(二)子女道德缺失。子女多的家庭往往將履行贍養義務與家產分割相聯系,強調“多分多贍養,少分少贍養,不分不贍養”,互相扯皮,推卸責任,老人像皮球似的被子女“踢來踢去”。
(三)空巢家庭嚴重。隨著大量農村青壯勞動力進城務工,農村人口結構在逐漸老化,空巢、留守老人急劇增加,老人贍養出現真空。諸多“空巢”、“留守”家庭,客觀上使農村老年人背負了勞動負擔,何談得到家庭照顧。
(四)贍養觀念淡化。一些年輕人丟棄了尊老養老的傳統美德,忘記了法定贍養義務,甚至把老人當成“包袱”和“拖累”,不愿和老年人一起生活。
(五)維權意識淡薄。受傳統觀念和文化程度影響,許多農村老人贍養權受到侵害后,大多礙于情面,怕家丑外揚,擔心打官司會加深雙方矛盾和裂痕,不愿訴訟維權。
(六)農村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不夠健全。各級政府建設的城鎮老年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主要是城鄉優撫、“五?!钡葌鹘y意義上的民政救助對象,大量農村空巢老人卻得不到救助。
三、破解農村養老問題的建議
(一)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是農村養老問題應引起各級政府足夠的重視,要按照“政府主導、村(區)負責、群眾互助、社會參與”的原則著力加快解決。當前重點是要解決好讓農村老年人有錢養老、有人管理的兩個問題。二是各級人民政府要盡快出臺一些有利于農村養老的政策,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在全社會營造尊老、愛老、敬老、養老的社會氛圍,確保農村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醫”,安享晚年。三是把農村老人的贍養工作作為新農村建設一項硬指標抓緊抓好,將農村老人贍養工作列為鄉鎮目標責任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予以評比,建機制,強措施,嚴考核。
(二)建立多元并舉農村老人統一的救助機制。一是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待遇正常增長機制,每年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比例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增長幅度,適時提高農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二是適當提高農村低保水平,擴大覆蓋范圍,將高齡、病殘、失獨、貧困老人納入重點救助對象。三是將農村高齡補貼向病殘、失獨、貧困老人群體傾斜,雪中送炭。四是積極探索建立農村老年護理保險基金,按照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收入狀況確定繳費標準,由政府、社會、個人三方負擔籌集基金,記入個人賬戶,誰繳費誰受益,并指定政府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運行。五是深入開展“敬老愛老月”活動,進一步彰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將每年的“九九重陽節”作為“敬老愛捐日”。由各地民政部門統一組織,舉全社會之力,籌集農村老人養老基金。要將各級、各地、各單位、各企業、個人,“結窮親”、“送紅包”的慰問資金集中統一管理,由當地民政部門根據具體實際所需集中救助,不要“撒胡椒面”,得不償識。
(三)加快農村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一是各地要借助精準扶貧的政策和資金加大投入,因地制宜,統籌規劃,以鄉鎮為基礎加強農村養老方面的基礎設施設備建設,擴大養老院的規模,增加農村養老所需的床位總量,提高集中養老的質量和護理服務水平。二是積極探索創辦各種各類切實可行的農村養老服務模式。如福利型養老模式、普通型養老模式、康復養護模式、互助養老模式、日間照料模式等等,讓農村老年人真正實現老有所養,安度晚年。三是各級人民政府要盡快完善出臺支持鼓勵農村養老事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并將養老院的管理和技術性護理人員納入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編置。
(四)大力推進“三個一批” 的農村養老模式。一是對子女無能力供養的喪失勞動、生活能力的老人,按集中供養“三無”人員的供養標準由政府兜底集中供養一批。將其精準扶貧、低保、大病救助、社會捐贈、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各方面的政策性補助資金捆綁一體,集中管理,統籌安排,一次性地解決老人的后果之憂。二是對子女有能力供養的“空巢”、“留守”喪失勞動、生活能力的老人,子女出資和政府給予適量補貼托管供養一批。由子女提出申請與鄉鎮養老機構簽訂托管養老合同,實施合約制托管養老,從而有效地解決子女外出務工與照養老人兩不誤的實際困難。三是對子女有能力供養又不愿供養的老人,實施法律救濟一批。由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出面,委托律師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強制子女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德。
(五)營造依法履行贍養義務的良好社會風尚。一是要加大宣傳力度,形成濃厚的尊老愛老的社會氛圍。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張旗鼓地做好尊老敬老的宣傳教育工作。二是弘揚尊老、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大力加強養老倫理道德方面的宣傳教育。要強化農民的現代孝意識,對農村廣大青少年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使他們從小養成尊老的高尚品格。把敬老、養老作為開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評五好家庭的主要內容。三是加強對農村的法制建設,使老年人的各種權利得到憲法和法律的切實保障。要健全法律援助,加強老年人法律服務工作,切實維護和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要建立健全“村規民約”。要在廣泛征求農民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形成明確的家庭美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村規民約”。鼓勵和支持簽訂養老協議書,使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和子女應盡的義務公開化。
(秭歸縣政協 鄭之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