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市政協李敬東、黃雄
地方稅收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充分發揮其作用,就要求全市積極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大力培植和不斷加強地方稅源建設,努力實現地方稅收增長與地方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
一、當陽地方稅源建設發展的現狀分析
(一)按產業結構分析。當陽地方稅收幾乎全部來源于第二、三產業,第二產業比重略大于第三產業,二者占地方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6:4。隨著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第二產業的地方稅收比重總體呈下降趨勢,第三產業提供的稅收總體呈上升趨勢。
(二)按行業結構分析。當陽地方稅收主要來源于第二產業中的化工、建材、紡織和食品這四大支柱產業和第三產業中的房地產業、金融保險業,這些行業每年實現的稅收占全市地方稅收總量的70%以上。其中受益于全市城鎮化建設,房地產業和建筑業稅收收入增長迅猛,且呈上升趨勢。
(三)按經濟類型分析。當陽地稅收入近80%的稅源來自于非公有制經濟,尤其是以股份公司、私營經濟和個體經濟為代表的民營經濟稅收規模增長迅速,已成為地方稅收的主要來源。
二、當陽地方稅源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經濟總量偏低。當陽市人均GDP與宜昌市基本同步,但與“爭宜昌前三”的“雙爭”目標尚存在較大差距,經濟總量制約地方稅收收入的增長空間。
(二)產業結構欠優。第一產業比重始終超過20%,呈“V”型波動趨勢,而第一產業對稅收總量的貢獻度微乎其微。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作為當陽稅收的主要來源,其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卻呈下降趨勢,特別是第三產業增長速度較第二產業有放緩趨勢,地方稅源缺乏強大持續的后勁。
(三)主體稅源脆弱。首先,地方稅收對建筑業、房地產業的依賴度正日益加大,而建筑業和房地產業與固定資產投資關系密切,容易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給地方稅收的持續快速發展帶來了較大的不確定性,稅收基礎穩定性較低。其次,受勞動力、原材料等多種因素疊加影響,企業生產成本增加較大,當陽重點稅源企業利潤受到一定程度壓縮,直接降低了企業稅收入庫,重點企業入庫稅收增速明顯落后于當陽地方稅收增幅。再次,稅收政策調整減收。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和結構性減稅政策,大大壓縮了地方稅收的增收空間。同時,部分招商企業未能迅速落地投產達效。
三、加強當陽地方稅源建設的建議
(一)大力扶持優勢產業,鞏固主體稅源。一是支持支柱產業做大做強。全面落實國家稅收優化政策,加大重點企業扶持力度,幫助30-50戶重點稅源企業擴規升級,支持和引導重點骨干企業與國內大企業、大集團進行資產重組,實現“裂變式”發展,全面支持建材、化工、食品、輕紡四大支柱產業發展。二是支持新興產業發展。積極研究落實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激勵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全力支持重點企業上規模創品牌,竭力服務全市“品牌戰略”。大力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引導中小企業為龍頭企業配套服務,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產業集群。三是支持突破性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引導鼓勵涉農企業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進一步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著力打造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深化“公司+農戶”、“公司+農村專業合作社”的產業發展模式,帶動農業結構調整,推動農產品規模化生產,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培植新增稅源。要選擇高利稅、高科技含量、高市場占有率的項目進行招商,做到招商項目投向符合科學發展、產業政策和產業布局的要求;投量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資金足額投入到位;投速做到建設周期短、投產達產快;投效實現污染小、效益好、匯報率高。全力支持招商引資企業發展,在項目申報、資金投入、人才利用、市場開拓上給予最有力的支持,并選擇一批招商企業予以重點扶持,用3-5年時間,培育和發展一批主業突出、競爭力強的招商企業大戶,在經濟加快發展中做大地方稅收“蛋糕”。
(三)加快發展第三產業,壯大基礎稅源。大力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人居環境,努力提高城市品位,穩步發展房地產業。充分利用有利區位優勢,加快規劃建設各類專業市場,積極支持現代物流業、交通運輸業和住宿餐飲業發展。積極利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及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為中小企業解決籌資融資瓶頸,加大對保險業的服務與支持力度,助力發展金融服務和保險業。按照建設“全國知名三國文化旅游勝地”的要求,進一步整合當陽歷史文化和自然生態兩大資源,大力開展生態旅游建設,加大投資規模,盡快形成玉泉寺、關陵和百寶寨三大品牌,同時加大引進和扶持本地旅游公司、旅行社發展力度,使資源優勢盡快形成經濟優勢和稅源優勢, 成為當陽未來地方稅收新的增長點。
(四)構建財源建設機制,促進收入增長。要以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契機,積極研究財稅改革發展新政策,大力開展地方財源建設,進一步強化協稅護稅力度,深化社會綜合治稅,建立科學的財源建設工作考評制度,深入開展社會化辦稅和第三方信息交換等協稅護稅工作,充分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做好地方稅費征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