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4日下午)
議題:社會建設(摘登)
街道是城市管理的基礎和依托。建議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一是堅持政府派出機構的職能;二是理清行政管理事項,建立區專業部門委托街道開展行政管理事項的許可制度;三是明確街道層面行政管理事項的責任主體。建議轉變運行機制,規范行政行為。一是轉變監督統籌方式,各專業職能部門不再考評各街道辦事處,建立街道層面的民主管理和監督委員會等;二是轉變財政管理方法,理順條塊資金,轉變撥付方式,改革預算編制,進一步細化公共服務經費科目預算;三是健全街道與區職能部門的協調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堅持“發現問題在街道、解決問題在部門”的原則;四是打造信息綜合平臺,要把政府的統計力量和社區居委會自我管理的功能有機協調起來。(付麗萍,武漢市民革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