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政協主席 陳 燕
十八大報告首次提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求“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強調“要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深入進行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積極開展基層民主協商,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把協商民主正式寫進黨代會報告,是十八大的重要歷史貢獻,也是重大理論創新,充分體現了我們黨推進人民民主的堅定信心,對于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指導作用,對于推動人類政治文明發展必將作出有益貢獻。作為基層政協組織,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積極推進。
一、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意義
所謂協商民主,就是自由平等的行為者,基于權利和理性,在一種由民主憲法規范的、權力相互制約的政治共同體中,通過集體與個體的反思、對話、討論、辯論等過程,形成合法決策的民主體制和治理形式。在我國民主政治實踐中,具有豐富的協商民主形式,例如立法聽證、政治協商制度、民主懇談會、社區議事會、網絡論壇等等。其中,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實踐協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協則是實踐協商民主的重要制度平臺。人民政協的獨特優勢將為其實踐協商民主,大力推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提供堅實的基礎和保障。
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在社會主義民主形式方面的偉大創造,是對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的豐富和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具有鮮明特點和獨特優勢,既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又繼承和發揚中國優秀政治文化傳統;既堅持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又肯定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地位;既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又發揮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作用。我們要充分認識協商民主的重要性、優越性和施行的必要性。
第一,協商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獨特優勢的重要體現。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協商民主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的真實性、廣泛性、包容性。協商民主以社會主義制度為政治基礎,集中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協商民主的主體涵蓋社會各界、各方面人士,既反映多數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納少數人的合理主張,可以最大程度地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民主權利。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與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相統一,與人民群眾民主意識不斷增強的趨勢相適應,有助于拓寬有序政治參與渠道,有助于彰顯社會主義制度的特點和優勢。
第二,協商民主是黨和政府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途徑。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經驗,也是重大決策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協商民主注重民主的實質,承認利益多樣,在平等、寬松的氛圍中,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協商討論,在協商中深化認識、消除誤解、增進理解、形成共識。通過協商,能夠廣開言路、廣集眾智、廣求良策,把社會各方面分散的意見、愿望和要求進行系統、綜合的反映,聽到各種真知灼見、各種真招實招,使黨和政府決策更加符合實際、順應民意。
第三,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形式。我們黨的領導,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寓領導于協商之中。協商的過程,既是廣泛聽取各種不同聲音、充分吸收有益意見建議的過程,同時也是讓社會各方面了解和接受黨的政治主張和路線方針政策的過程。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現了執政黨對人民意愿和人民權利的尊重,有利于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推動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二、充分發揮基層政協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渠道作用
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是十八大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大課題。我們要按照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這個根本方向,不斷堅持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充分運用人民政協這個重要渠道,不斷完善各種協商形式,擴大民主的范圍,豐富民主的形式,提升民主的層次,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第一,推進協商民主,必須加強制度建設。重點加強政政治協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切實轉變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使政治協商進入制度化軌道,減少隨意性和人為因素的干擾、影響。根據“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的要求,制定政治協商規程,形成較為完備的協商體系。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協商,進一步明確協商什么、與誰協商、怎樣協商、協商成果如何運用等具體要求,不斷提高協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
第二,推進協商民主,必須豐富協商形式。積極發揮人民政協的重要渠道作用,深入推進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充分反映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今年市政協將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集鎮規劃建設、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7個專題,開展專題協商,為促進枝江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建言獻策。適應廣大人民群眾民主意識不斷增強的新形勢,探索和創新在基層群眾自治、社會管理等領域符合實際的民主協商方式,大力實施以“六民”(訪民情、表民意、聚民智、借民力、惠民生、化民怨)為主題的“連心橋”工程,設立社情民意熱線電話、郵箱,積極開展網上議政、建立網絡交流互動平臺,通過網絡搜集來自基層的民意民智,貫通協商民主與網絡民意通道;邀請市民群眾列席政協例會,設立基層政協委員聯絡室、委員工作室等,努力拓寬基層群眾理性合法有序表達利益訴求的渠道。
第三,推進協商民主,必須注重協商質量和實效。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應主動就重大問題開展協商,為搞好協商創造知情、反饋等有利條件,真正起到發揚民主、優化決策、推動執行的多重效果。市政協將堅持“六個一”(精選一個專題、組織一次專題學習、開展一次專題調查,舉行一次委員約談、召開一次協商議政會議、形成一份高質量的調查報告)工作機制,努力提升專題協商質量。同時引導參與協商各方樹立大局觀念,提升自身素質,真正深入實際、認真思考,理性地表達訴求,負責任地提出建議。加強委員學習培訓,進一步優化委員管理和服務工作,切實加強界別建設,充分發揮委員在協商民主中的主體作用和專委會的基礎性作用,努力提高政協協商民主工作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