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湖北省委員會
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農民工為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但在就業上他們往往既不能獲得穩定的職業,又不能享受到失業政策,從而決定了他們在勞資關系中的弱勢地位,合法權益受侵害的現象屢有發生,這已成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社會問題。因此,切實加強對農民工權益的法律保護,既是廣大農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社會發展的客觀趨勢。
一、農民工維權存在的問題
農民工是我國由傳統農業國向現代化工業國轉變過渡時期的一個特殊現象。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鎮化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民工隊伍也空前壯大,農民工權益的法律保護問題日益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由于大部分農民工的文化層次不高,他們在給企業或個人做工時,不知道簽定勞動合同,很多只是口頭約定。
2、惡意欠薪行為時有發生。目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已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這不僅損害了農民工本人的合法權益,影響到農民工家庭的生活,而且影響到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3、工傷事故發生,權益無法保障。農民工大部分經濟困難,只能維持基本生活,一旦遇到工傷,他們往往不知所措。
4、法律救濟渠道不通暢,農民工維權成本高、難度大。農民工遭受侵權后,即使是進入了法律維權程序,也是困難重重。一是仲裁、訴訟環節多;二是調查取證難;三是執行難。
5、農民工自身素質不高。大部分農民工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權益遭受侵害也不知向誰求助,也有的農民工對維權效果缺乏信心,不信任司法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不愿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對策與建議
(一) 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
農民工維權涉及到的部門很多,公、檢、法、司、法律援助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建設、監察、工商、工會等部門應加強協作,各盡其職,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動,共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加大法律宣傳力度,增強農民工的法律意識
加大維護農民工權益保障的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如:將農民工關注的問題,制作成宣傳單,用淺顯易懂的形式向他們宣傳法律,解答疑惑;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地方,通過設點咨詢,現場講解、解答相關法律法規;新聞媒體部門通過報道農民工維權工作的先進典型及好經驗好做法,營造全社會關心農民工的良好氛圍。
(三)開展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為農民工維權開通“綠色通道”
1、健全網絡,拓寬法律援助渠道。應在鄉鎮、街道社區、勞動部門、工會等設立法律援助工作聯絡站,搭起有關職能部門和法律援助部門之間的橋梁,整合資源優勢,發揮各家維護農民工權益之長,共同開展維權工作。
2、簡化程序,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根據對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類型的統計分析,占前幾位的案件分別是交通事故賠償、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而這些案件又具有突發性、時效性和階段性的特點。針對上述特點,在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過程中,應盡量簡化申請和受理程序,做到快速辦理,為農民工維權開通“綠色通道”。
(四)加大投入,為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人力和財力支持
建議加大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經費投入,鼓勵有能力為他人提供法律服務者,參與到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中來,建全相關網絡,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提供有力保障。
(五)規范管理,加強培訓,增強農民工謀生技能
針對農民工的無組織性,建議成立相關組織,完善相關管理制度,使他們在權益受到侵害時有自己的組織可以依靠,政府也可對他們進行有序管理,防止農民工群體性糾紛的發生。農民工組織可定期開展農民工技能培訓班,增強農民工謀生技能,提高農民工就業率。
(六)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農民工維權營造良好的環境
1、建議把用工單位與農民工必須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把勞動合同應具備的內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寫進相關法律法規。
2、勞動仲裁機關和法院應根據農民工權益保護的特殊情況建立起合理合法的簡易勞動訴訟仲裁程序和訴訟仲裁費用減免制度。
3、勞動行政監察部門應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建立和完善相關保障制度,積極主動地查處勞動違法案件,及時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