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于2022年8月16日上午10時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全國政協副秘書長鄒加怡向大家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政協工作的新作為和新成就。
鄒加怡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人民政協事業發展,推進人民政協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2019年召開了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為新時代人民政協事業發展進一步指明方向,推動人民政協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人民政協理論創新。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黨和國家事業全局出發,深刻闡述了新時代人民政協的地位作用、職責使命、實踐要求、著力重點,繼承和發展了黨的人民政協理論。習近平總書記首次闡明了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是政協履職工作的中心環節。人民政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努力使政協更好成為堅持和加強黨對各項工作領導的重要陣地、用黨的創新理論團結教育引導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識的重要渠道。
二是有效服務國家治理,推進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實踐創新。專門協商機構是新時代賦予人民政協職能定位的新內涵。十三屆全國政協將推進專門協商機構建設作為一項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十年來,圍繞“國之大者”、民之關切,召開18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20次專題協商會、140次雙周協商座談會、16次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會、51次專家協商會,協商方式和平臺載體不斷創新完善。雙周協商座談會是十二屆全國政協創設的,主要是大大增加了協商頻次,使得一些重要議題能夠及時充分進行協商。十三屆全國政協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創設了遠程協商會和專家協商會,進一步拓展了協商的深度和廣度。遠程協商會通過網絡視頻方式,把協商從空間上延伸到企業、校園、社區、村寨等等。我還記得有一次我們協商青藏高原的生態環境保護,我們的視頻直接連線了青藏高原現場,青藏高原的生態環境一目了然。專家協商會針對一些重大復雜問題進行范圍比較小的前瞻性研究,邀請一些委員和專家就一個問題反復深度討論,可能不是開一次會,是開多次會,通過深度協商,為黨和政府決策提出真知灼見。這幾種協商形式已經成為全國政協協商議政的重要工作品牌。同時,人民政協發揮協商式監督特色優勢,圍繞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開展民主監督。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機制,促進人民政協制度創新。2018年,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政協章程修正案,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人民政協的指導思想,強化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十年來,全國政協深入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黨中央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和中辦印發的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市縣政協工作的意見等,研究制定協商工作規則等百余項工作制度,構建了以政協章程為基礎,以協商制度為主干,覆蓋政協工作各個方面的制度體系。最近,我們正在認真學習貫徹不久前剛剛頒布的《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的制度建設。
四是廣泛深入凝聚共識,加強海內外中華兒女大團結。全國政協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健全從黨內到黨外、從委員到界別群眾的凝聚共識工作格局,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注重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引領共識,深入開展以中共黨史為重點的“四史”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爭取更大光榮”主題活動。注重在協商中凝聚共識,把增進共識融入視察考察、調查研究、協商會議等履職活動中,強化互動交流。注重在自我學習自我教育中增進共識,創設與委員談心談話等制度和面向全體委員的讀書平臺,連續3年組織覆蓋34個界別的委員專題視察。注重面向社會傳播共識,創設委員講堂、委員宣講團等形式載體,積極宣傳政策、解疑釋惑。
有記者提問:今年6月,中共中央發布了《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請介紹一下發布這個《條例》的目的和《條例》的主要內容?《條例》將對多黨合作帶來怎樣的影響?人民政協如何按照《條例》要求組織開展好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工作?
鄒加怡:《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明確規定政黨協商和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是政治協商的兩種基本方式。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協同各民主黨派和各界代表人士開展的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光榮傳統和政治優勢。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期間多次看望政協委員并參加全國政協的聯組會,同委員們共商國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譬如說關于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還有堅持和完善我國新型政黨制度這樣一些論述,都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和全國政協委員們共商國是的時候提出來的,是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實踐的一個生動體現。人民政協高度重視《條例》的學習貫徹工作,認真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按照《條例》要求的程序和方式來組織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政治協商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更好服務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
一是認真落實年度協商計劃。圍繞國家方針政策和地方的重要舉措,圍繞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重要問題,圍繞有關統一戰線的重要問題等等,在征求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年度協商議題安排,形成年度協商計劃草案,報黨委常委會會議確定之后,按照程序審議通過后實施。
二是扎實開展調查研究。創新調查形式,改進調研方法,積極推進專題調研、聯合調研、視頻調研、自主調研、委托調研等,深化調研成果,為高質量開展政治協商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三是有效運用協商形式。把握政協全體會議、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專題協商會、協商座談會等不同協商形式的特點,按照形式和內容相匹配的要求,采取相應方式,優化組織方式,提升政治協商效能。
四是著力凝聚和增進共識。就是要真協商,深入互動交流,更好深化認識、增進共識、求同存異、聚同化異,把黨的主張轉化為社會各界的共識和行動,把各方面力量團結在黨的周圍,努力畫出最大同心圓。
五是做好成果運用和反饋工作。及時梳理形成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活動成果,促進成果轉化運用,為科學決策、有效施策提供參考。